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29日
2026年3月至4月,由天津仲裁委员会联合天津市律师协会、天津进出口商会、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同主办的“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”系列课程持续深入推进,第二期“合同的内容”(3月28日)、第三期“合约的解释”(4月11日)、第四期“合约的履行、弃权与禁反言”(4月18日)在天津市律师协会报告厅相继开讲,分别邀请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晓山先生、河北工业大学教授石小娟女士、 美国昆鹰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主任合伙人刘骁先生主讲。全市涉外律师、仲裁员及企业法务代表踊跃参与,现场反响热烈。

在第二讲“合同的内容”授课中,陈晓山律师从合同条文的分类体系切入,系统梳理了英国法下条件条文、保证条文与中间条文的区分及其违约救济效果,为填补合同漏洞、完善条款设计提供了实操指引。

在第三讲“合约的解释”授课中,石小娟教授从比较法视角出发,系统阐释了英国法下合同解释的演进脉络,重点讲解了整体解释、同类规则(Ejusdem Generis)、针对规则(Contra proferentem)等解释工具,为处理涉外合同争议提供了方法论支撑。

在第四讲“合约的履行、弃权与禁反言”授课中,刘骁律师系统讲解了合同更改、弃权与禁反言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,分析禁反言原则与“禁止口头修改条款”(NOM)之间的相互作用,提出在合同履行中有效管理权利、避免无意中丧失法律救济途径。
本次系列课程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杨良宜先生设计,首次由津冀两地机构协同举办,精准对接涉外法律实务需求,有效提升了两地仲裁法律人才的专业能力。后续课程将继续围绕合同终止、损害赔偿与救济等专题展开,欢迎持续关注参与。